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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关系

很多人在写合同的时候总是会遇到很多问题。您可以在合同屋的优质合同模板中找到您满意的合同模板。那么什么样的模板合约不会出问题呢?以下是合约屋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借贷合约与借条的关系》,希望对正在寻找此内容的各位有所帮助。

贷款合同和借条是什么关系?你真的分得清吗?贷款合同和借条有什么区别?看看下面吧!

贷款合同与借条的三大区别[1]

区别一:对是否还款有不同的影响

贷款是要还的。理论上,任何贷款文件都应该有还款时间(虽然在实践中并不清楚,但不代表不需要还款)。持有贷款合同或借条是证明是否还款的必要条件。不同的效果。

贷款合同。

合同通常不止一份,持有该合同并不能直接证明债务人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因此,即使持有时间已经在合同中,也不能用持有贷款合同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贷款。在约定的还款时间之后。

如果债权人拟以持有合同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构成违约,也是站不住脚的。

借条借条。

借据通常只有一份原件或多份副本(复印件除外)。根据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在贷款发生(交付)时,债务人应写出借条,并交付债权人持有的借条。

当债务人还清贷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因此,如果债权人持有借条,也可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贷款。

如果IOU上有明确的还款时间,可以分为还款前持有和还款后持有。

如果在还款时间之前持有,不能证明债务人违约;但如果债权人在还款时间后仍持有借条,则可以初步证明债务人未偿还贷款,构成违约。

因此,债权人在还款时间后的持有,一般可以作为其自身债权的证明:即证明债务人违约。

区别2:建立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贷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方借款并在到期时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贷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成立。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开始履行,成立和履行是分开的。

典型的银行贷款就是这样操作的;也有个别协议规定合同立即成立并履行。

借据主要用于私人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达成协议后,如果借贷义务是向对方偿还贷款,对方会立即向借贷方出示(建立)借条。

即贷方持有借据,证明借贷行为一定会发生。

从成立方式可以看出,贷款合同的成立不一定与首先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贷款)有关;但借条的成立必然会在第一次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贷款)时发生。连接。

区别3:文件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持有借款合同不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有效)。 ) 来证明双方达成共识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书写(或签字)并在收到钱时交付给贷方,因此贷方(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方已向借款人付款,证明借款人已收到贷款。

贷款合同和借条有什么区别[2]

一、以不同的方式建立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贷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方借款,到期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合同。

贷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成立。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开始履行,成立与履行分离。

典型的银行贷款就是这样操作的;也有个别协议规定合同立即成立并履行。

借据主要用于私人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达成协议后,如果借贷义务是向对方偿还贷款,对方会立即向借贷方出示(建立)借条。

即贷方持有借据,证明借贷行为一定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贷款合同的成立不一定与合同义务的首次履行(贷款的支付)有关;但借条的成立必须与第一次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贷款)有关。联系方式。

二、持有文件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持有借款合同不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有效)。 ) 来证明双方达成共识的具体内容。

借据通常由借款人撰写,并在还清贷款时交付给贷方。因此,贷方(债权人)持有借据,借据可以证明贷方已经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并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贷款。

因此,持有借条的法律含义与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含义不同,可能会出现另一种不同的法律含义,见下文。

三、还款证明不同

贷款是要还的。理论上,任何贷款文件都应该有还款时间(虽然在实践中并不清楚,但不代表不需要还款)。持有贷款合同或借条是证明是否还款的必要条件。不同的效果。

根据私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当贷款发生(交付)时,债务人编写并发行借条,并将借条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当债务人还清贷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因此,债权人持有借据,也可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贷款。

如果IOU上有明确的还款时间,可以分为还款前持有和还款后持有。

如果在还款时间之前持有,不能证明债务人违约;但如果债权人在还款时间后仍持有借条,则可以初步证明债务人没有还清贷款,构成违约(当然也不排除债权人拖欠所谓押金)因此,债权人在还款时间后的持有,一般可以作为其自身债权的证明:即证明债务人违约。

借款合同,由于合同的持有与合同义务的履行不一定相关,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作为债务人未偿还借款的证据,即使持有时间已经在合同中约定。久而久之,打算用持有合同来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构成违约,也是站不住脚的。

四、结论

上述借款合同与借条存在明显区别,其持有所代表的法律含义并不相同,两者不应等同。

不仅是贷款合同,其他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也不同于借据。在司法实践中,借条的功能和法律意义不能复制到xx合同中。

在司法程序中,债权人使用借条证明以下债权可以成立,履行了举证责任,符合其应满足的举证标准。

但是,应该进行质证,并允许对方抗辩是否应据此裁定:

1、贷款已支付给债务人;

2、债务人未偿还贷款;

3、债务人逾期不偿还欠条上约定的还款时间,构成违约(如果持有时间已超过还款时间)。经质证和辩护,如无相反证据(对方陈述除外),司法机关应支持其主张。

但是,债权人不能以贷款合同有效证明上述债权。

或者,借款合同和个人陈述可以用来立案和提供证据,但一旦对方不同意,司法机关不予支持。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应用借贷合同[3]

1、什么是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简而言之: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借款人和借款人已经表达借款意向,不能直接证明借款已经支付的事实。 (编者按:为方便读者阅读,特此说明,本文中贷款人一般指债权人,借款人一般指债务人。)

郭飞律师提醒: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建立需要两个要素,即双方有借款协议和借款已付清的事实。两者缺一不可,借款合同仅代表借款协议。

2、借款合同的证明力(编者按: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一般来说,证明力越大越能证明作为判决的依据。)

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都只有贷款合同而没有其他证据,原告还必须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贷款已经实际交付的证明,否则法院可以驳回对借款人的诉讼请求。借款关系不成立的理由。因此,仅在贷款合同的情况下,其证明力较弱。

3、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这里有必要提醒大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付款凭证。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尽量不要直接支付现金,转账后请对方及时开具借条。如有必要,可通过录音或短信等方式留存证据,方便日后维权。

延伸阅读

关于借条

关于借条

欠条

因为借款人需要向借款人借款,所以借款期限从当年的日期开始到当月的日期,月利率为 ,借款人在当年的日期之前已经收到贷款.

担保人自愿为上述贷款的本息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以下担保:

1、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以其名下房产(房产证号:,车牌号:,)提供抵押担保,并同意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抵押担保登记年日前的手续。

3、担保人自愿将动产(车牌号:, )留给贷款人作为担保。

三方一致同意,因上述贷款发生的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签名和指纹):日期:

担保人(签名和指纹):日期:

合同和雇佣关系回复示例

受访者: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访者: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收到__________人民法院的移送——就“_________与原告__________因职工薪酬纠纷”案件,依法提交如下被申请人:

答案:

被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____的不合理、非法诉讼请求。

事实和原因:

一、被申请人与原告、被告均无雇佣关系。

1、 被告和原告______没有雇佣关系。原告受聘于被告____而非被申请人,报酬由被告人何健支付,可见原告实际上受聘于被告____,与被申请人不存在雇佣关系。

2、 被告和被告______ 属于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合同是承包方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被告______承担合同任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报酬;被告何健还聘请原告为其完成合同任务提供劳务。由此可见,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二、原告认定被申请人为“承包方”,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申请人认为,搬运工的吊装架承建商无需具备相关资质,故原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11 被申请人依照第一条规定要求赔偿没有事实依据。

2、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所称“承包人”,仅限于指建筑工程合同在《合同法》中“承包人”的关系或类似于建筑工程合同的合同关系。

因为在建设项目事务中,如果施工承包商不具备相关资质,对工人造成意外伤害的风险会急剧增加,因此司法解释出于权益保护的考虑,有此规定的工人。但是,如果对“承包商”的定义进行任意扩展和解释,将普通简​​单合同关系中的大部分“客户”归类为“承包商”,就会对“客户”过分苛刻,责任不重。不利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践,也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因此如何证明无力偿还债务,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三、除以上几点外,被申请人对本案保留以下意见:

1、对于本案损害的发生,即使被申请人有过错,仍属于轻微过错,不应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被告______作为用人单位原告的损失由直接侵权人被告徐美莉承担主要责任。

2、关于赔偿金额,被申请人认为:

1、误工费的计算不符合客观事实。损失的工作时间是______天。计算标准以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______元/年计算,误工费为______元。

2、护理费用与客观事实不符。哺乳期为______天。按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______元/年计算,护理费应为______元。

3、原告主张交通费损失,但对所提供的部分证据的真实性和处理的相关性存疑,故不予受理。

4、住院餐补贴为______元/天,共______天______元。

5、营养费金额高,应该是______元。

6、伤残赔偿金额太高了。原告是农村居民。因此,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______元/年,伤残补偿金应为_____元。

7、精神损害慰问金额过高,可依法由法院裁定。

综上所述,原告对被申请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依法驳回其对被申请人的索赔。即使被诉人对损害有过错,仍然属于轻微过错;并且索赔的部分赔偿项目和金额不合理,恳请贵院考虑我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真诚的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受访者: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天

附件:_____份答辩书;

_______ 证据副本

借贷资金借条

┌──────────────┬────┬────────────┬───┐

│出资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账号│

├──────────────┼────┼────────────┼────┤

│向财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借款│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账号│

├──────────────┼────┴────────────┴────┤

│加载

保证

单身

位│

├──┬────────────┴──────────────────────┤

│1.人民币贷款金额(大写)

├────────────────────────────────────────────── ────────────────────────────────────────┤

│2.持续时间

几个月,自

年份

月份

从日期到

年份

月份

截止日期│

├────────────────────────────────────────────── ────────────────────────────────────────┤

│总计│3.利率

‰每月利息

积分

PCT

米尔斯

丝绸

突然

│ ┬ ┬ ─────────────────────────────┤

│根据│

│兴趣来自

年份

月份

利息从当日开始计算,如果期限不足三个月,到期支付利息│

│双收│4.清仓│同原清仓;如果期限超过三个月,乙方将按季度向甲方电汇结息(季度末20日│

│方。 │方法│日期为结息日);校长是

年份

月份

几天前电汇给甲方的利息差│

│研究│

│利息一并计入本金。

│────────────────────────────────────┤

│关联这个│

│甲方会在计息当日凌晨电汇给乙方;

│商业文件│5.付款│乙方应在本息归还之日凌晨将货款汇给甲方;

│,. │

│利息在还款日起止。

│贾┼ ──────────────────────────────┤

│甲方│6.逾期│无法退回逾期部分,逾期部分按日利息的3/10000收取,乙方主动│

│一样│

│倒数甲方。

│ ┼ ┼ ────────────────────────────┤

│拆解│7.使用│

│借┼ ────────────────────────────┤

│资金来源│8.欠条│本欠条自签署之日起由双方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黄金│有效│有效;系统外金融单位借款时如何证明无力偿还债务,还必须加盖担保单位公章,│

│给予│

│法定代表人印章。

│醋酸乙酯──────────────────────────────┤

│甲方│9.欠条│甲方已收到乙方退回的款项,经核对本息无误后,此欠条│

│, │ 终止│ 自终止;否则,需在终止前查询查询直至本息结清。

│讨论┼──────────────────────────────┤

│已决定│10.调整│如果国家在本借条执行期间调整利率,其借入资金的利率将翻倍│

│下一个│整件事│经双方协商后作出相应变更;或立即按原利率偿还贷款,并重新开借条│

│专栏│

│.

│ ┼ ────────────────────────────────┤

│资金│11.责任│借入资金的使用应受信贷计划的限制,符合财政政策和信贷情况│

任何原则,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责任。

────────────────────────────────┤

│12.要向系统外的金融单位借款,必须有担保单位。如果乙方不履行借条│

保证条款时,保证单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

资助单位:

保证:

流入资金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公章盖章│

────────────────────────┴────────────────────┘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贷款合同范本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贷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

身份证号:

贷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为开展经营活动,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此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 1 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和利息

贷款期限为 [ ] 个月,从一年中的 [ ] 月 [ ] 日开始到 [ ] 年 [ ] 月 [ ] 日。利率按贷款合同期限确定为[ ]‰,按季度计息。逾期贷款除限期收回外,按规定自逾期之日起收取[ ]%的利息,按逾期利率等级重新确定贷款利率。

第 3 条,还款期限

借款人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后[ ]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人本息。

第 4 条,争议解决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5 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贷款本息还清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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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还款合同和贷款合同典当合同和贷款合同劳动关系和委托合同